博州完成博乐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验收工作
近日,博州发改委、财政局、水利局、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组成验收工作组,对博乐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州级验收。
验收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、查阅资料、集体讨论等方式对博乐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检查,并按照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》的评分标准逐一打分,汇总形成验收意见。验收组一致认为,博乐市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任务,建立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、工程管护机制、用水管理机制、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,同意博乐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通过州级验收。
验收组强调,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性、长期性工作,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改革档案资料,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抽验;二是要强化工程运行管护,落实管护资金和责任主体,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长效运行;三是要继续做好改革下半篇文章,持续巩固改革成果,促进农业节水和可持续发展,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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